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一🚎🪺、院校全稱 |
恒达平台 |
二🤱🏻、就讀校址 |
寶山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寶山區恒达路99號; 嘉定校區地址為上海市嘉定區城中路20號。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寶山校區,工商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嘉定校區。 |
三👮🏿♂️、層次 |
■本科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恒达平台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恒达平台的本科畢業證書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恒达平台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我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監察處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19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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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層次 |
學製 |
計劃數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本科 |
4年 |
30人 |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辦學) |
本科 |
4年 |
40人 |
無男女比例限製;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色盲不宜🦗。
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 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後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48號)關於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19年春季考試招生👚。 |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
(1)2月25日-26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誌願填報最低控製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誌願。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3月1日👩🏿🦳,學校將同一專業誌願考生的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5倍劃定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於印發〈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8〕65號)相關規定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3)3月1日-2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各專業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須在 http://bks.shu.edu.cn自主選擇測試時間段👨🏼✈️。 (4)3月9日-10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參加我校自主測試🤵🏼。同時報考我校兩個專業且分別達到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需分別參加各專業的測試🧐。 (5)我校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學校根據本校及專業特點確定,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采取中文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基本數理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等。 工商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采取中英文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英語綜合能力、創新思維能力等。 (6)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測試,則相應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並參與後續錄取排序✋🏼。 (7)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面試的重要參考👨🏫⇨。若考生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需提供本人高中階段各類獲獎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供面試時參考)👩🏿,具體要求見學校春招自主測試方案。 |
十二🪻、錄取規則 |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5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滿分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誌願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春考總分相同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各專業招生計劃的3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考生須於3月21日至寶山區恒达路99號恒达平台A樓427辦公室辦理錄取專業信息登記。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相關登記程序按市教育考試院有關實施辦法執行。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 |
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 (滬價行[2000]第120號); 工商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每生每學年30000元 (滬教委財[2017]57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十四、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以及教育類、體育類、藝術類等獎學金,各學院還設立獎助學金😾。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十五🧛🏼、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66132857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www.shu.edu.cn 本科招生網🗂: 咨詢電話:66134148 (接聽時間:工作日8:30-11:00🌟👩🏻🍼,13:00-16:30🫲,雙休日、節假日除外🍂。1月21日-2月24日為我校寒假階段🏔,電話接聽時間以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值班表為準) |
十七🕵🏼♂️、其他須知 |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並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8〕48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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